二十多名民間電台成員,及曾經參與節目廣播的嘉賓,包括多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陳偉業、黃毓民及已故支聯會主席司徒華等,被控藉未領牌電訊設施發送訊息,及串謀無牌設置電訊設施,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二十多人在法院外聲援。台長曾健成說,民間電台開台以來,多次被檢控,有人被判罰款,他認為是政治檢控,又指電訊條例已過時。

終審法院早前裁定,五名現任及前任立法會議員,零八年在旺角街頭參與民間電台的廣播,沒有違反電訊條例,獲撤銷控罪,其他相關案件要重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