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電台三名嘉賓無出庭案件下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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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1-14 13:56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1-14 13:56
十六名過去幾年曾經出席民間電台節目的嘉賓,包括多名立法會議員,在東區法院獲撤銷涉嫌違反電訊條例的控罪,並獲准取回訟費,金額要商議。另外三名嘉賓因為無出庭,押後至下月十八日再處理。控方說,撤銷控罪並非證據不足,也不是受終審法院之前的判決影響,而是考慮到事件已發生一段時間,各被告的角色及可能的處罰,如果繼續控告,不符合公眾利益,但就強調會繼續檢控民間電台七名成員,包括台長曾健成,及營運電台的公司。其中獲撤銷控罪的人民力量陳偉業認為是取回公道,又說如果日後獲邀出席民間電台節目,他會繼續參與。終院早前裁定,五名現任及前任立法會議員,零八年在旺角街頭參與民間電台的廣播,沒有違反電訊條例,獲撤銷控罪,其他相關案件要重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