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指,香港要鞏固和提升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在現有的碼頭業務基礎上,發展國際航運服務業,包括船舶管理、船務代理、船舶融資、航運保險、船舶註冊、法律服務等。報告又說,會參考稍後的顧問研究建議,強化香港航運服務業的群組作用,向高增值的航運服務業進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