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說,香港實行地方行政已超過三十年,取得一定成效,亦有不少進一步發展空間。他提出「地區問題地區解決、地區機遇地區掌握」的理念,就是地方行政應由政府帶動,結合地區的積極參與,不應由政府包攬。發展方向應該是政府向區議會下放工作和責任,為落實地區服務和推動地區發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