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紀委規定,違反計劃生育條例而到境外生育的內地夫婦,將會被開除黨籍公職,及受到行政處分,以杜絕目前有黨員及國家工作人員,到香港生育作為逃避超生的手段。廣東省委及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規定,明確表明會對違規生育的十三種行為,追究黨紀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