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豐前職員詐騙銀行發出保單判監十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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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1-18 22:04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1-18 22:04
一名銀行前客戶經理,以虛假資料詐騙銀行發出多份保單,涉及保費總額達一千二百多萬港元,被廉署拘控,今日在區域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監十二個月。三十五歲被告,前年十月至去年二月任職匯豐銀行期間,為一名七十三歲中醫師客戶提交六份保單,誤導對方支付全數一千二百多萬元保費,但保單就以被告一名好友作為受保人、保單持有人及受益人。被告向中醫師聲稱,保單稍後會轉回他名下,但有關中醫師去年二月逝世,而被告從未將保單轉回中醫師名下。法官判刑時指,案中涉及大筆保費,被告亦沒有任何悔意,必須判處即時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