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協會收集到一千七百多名新聞工作者及新聞系師生簽名聯署,反對新的公司條例,限制公眾查閱公司股東及董事的資料,包括通常住址及全部身份證號碼,要求撤回。記協主席麥燕庭說,今次簽名人數及團體,打破業界紀錄,又說新的公司條例,雖然去年七月在立法會通過,但公眾到今個月初,經傳媒廣泛報道才知道事件,引起各界反響,證明政府當初諮詢不足。她強調查冊是揭露政商界醜聞的有力工具,又指私隱專員亦確認現行條例,無侵犯私隱,要求政府撤回限制查冊條文。聯署明日在多份報章刊登。政府早前解釋,做法是保障個人私隱,又指公眾仍可查閱到公司登記冊上的董事通訊地址,以及部分身分識別號碼,認為這些資料連同董事姓名,已有助核實董事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