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協會收集到一千七百多名新聞工作者及新聞系師生簽名,明日在多份報章刊登聯署,反對新的公司條例,限制公眾查閱公司股東及董事的資料,包括通常住址及全部身份證號碼,要求撤回。記協主席麥燕庭說,查冊是揭露政商界醜聞的有力工具,又指私隱專員亦確認現行條例,無侵犯私隱,擔心將來只能靠政府發放信息。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說,六成八會員反對修例,認為查冊權可讓公司更清楚合作伙伴的背景及追討欠款。職工盟亦反對,認為查冊權有助工人追討欠薪及遣散費。政府早前解釋,做法是保障個人私隱,又指公眾仍可查閱到公司登記冊上的董事通訊地址,以及部分身分識別號碼,認為這些資料連同董事姓名,已有助核實董事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