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份身兼公司董事的立法會議員,向公司註冊處申報的住址,位於商廈、工廈,以至立法會,明顯錯報。其中黃定光、何俊仁、梁君彥及湯家驊都指,是職員弄錯,強調無故意虛報,會盡快改正。有報道指,立法會去年審議《公司條例》草案的委員會,十二名委員有錯報,發展局長陳茂波,透過新聞秘書說,正跟進了解,並將按情況採取合適行動。對於修訂後的《公司修例》,被指限制公眾查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說,會向不同人士了解他們的關注,及私隱專員意見,考慮平衡私隱和查冊權,預計有關附屬法例五月才會提交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