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份身兼公司董事的立法會議員,以商廈、工廈,以至立法會地址,向公司註冊處申報為住址,明顯錯報,當中包括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他去年任職議員時,以法案委員會主席審議《公司條例》草案。陳茂波透過新聞秘書承認,錯誤填報住宅地址,會跟進糾正,並衷心致歉。

其餘錯報地址的議員包括黃定光、何俊仁、梁君彥及湯家驊,都指是職員弄錯,強調無故意虛報,會盡快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