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內地的湖南十一歲女童樂樂被輪姦及強迫賣淫事件,她的媽媽唐慧多年來上訪,去年八月被湖南省勞教委判處勞教,其後獲得撤銷。唐慧因此控告湖南永州勞教委,昨日獲永州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她要求勞教委向她賠償二千四百多元人民幣,以及書面道歉。零七年,唐慧指她未成年的女兒,被永州的警員強姦及強迫賣淫,多年來上訪,但到去年被判處勞教,引起廣泛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