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承認去年在屯門法院帶走一名應訊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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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1-29 11:28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1-29 11:28
一名三十歲男子伙同三名同黨,去年九月在屯門法院大堂,帶走被押解上庭的女朋友,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開審。四名被告被控拐帶兒童,及協助從合法羈押逃脫罪,四人承認拐帶兒童。其中三十歲被告承認做錯事及不成熟,明知帶走女友的成功率低,但擔心她會繼續還押失去自由,於是策劃事件。他說,收到女友的信件,提及囚車抵達法院的時間,他自行繪畫法院地圖,並與三名同黨分工,襲擊兩名女警,成功帶走女友。其餘三名被告說,一時貪玩,只是為朋友出力,在事件中並無報酬。現年十六歲的女事主,前年十月離家失蹤,至去年八月被尋回,羈押在社署轄下的屯門院舍。去年九月二十八日,四名被告趁兩名女警押解女事主上庭,在電梯大堂襲警女警,帶走女事主並登上一輛的士,其後被截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