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新聞體團代表,約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官員,就新修訂的《公司條例》有關公眾查冊權的附例交換意見。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會後表示,向局方表明,任何為新聞工作的查冊,都不應受到限制及不經審查,他引述官員指,當局會研究是否將新聞界列為認可人士,可以全面查冊,包括身份證及地址。消息指,新方案計劃將記者列入與法團、股東及商界同一類別。外國記者協會董事徐曉瑜,不支持當局提出的方案,認為資料原本屬公開性質,如果只給予部份人士查閱會造成不公平,同時難以界定,自由撰稿記者和民間記者是否新聞工作者。記協主席麥燕庭亦指,條例涉及很多人,當局不應以豁免記者作為解決方法,認為應全面公開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