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間車行以高於海關批核的零售價出售新車,違反《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判處歷來最高的一百七十六萬元罰款。兩間車行分別位於土瓜灣和九龍灣,去年三月,巧立名目提高售價,合謀以二百三十多萬元,賣出四部七人車,比海關核准價錢多八十九萬元,其中一架車的售價,包含約值二十八萬元的車會會籍,佔海關批准車價七成七。海關歡迎法庭判決,發言人說,類似案件近年有上升趨勢,呼籲市民購買進口車時,應查明海關批核的公布零售價及應繳首次登記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