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生活津貼下子女零用錢未用款項視作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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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1-31 15:46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1-31 15:46
政府宣布長者生活津貼將於四月份實施,並會追溯至去年十二月一日,合資格的長者每月將得到二千二百元。申請資格方面,合資格的單身長者,月入不超過六千八百八十元,資產總值不多於十九萬三千元;夫婦收入不多於一萬零九百四十元,資產總值不多於二十九萬二千元。
社署署長聶德權表示,長者生活津貼是扶貧措施,目的是補助有經濟需要六十五歲以上的長者。子女給長者的零用錢不會被計算作收入,但未用的款項會被視作資產計算;單身長者若持有聯名戶口,戶口內一半的金額會被視作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