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署名文章指操弄自焚必受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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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1-31 23:34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1-31 23:34
四川阿壩自治州喇嘛羅讓貢求及他侄兒,教唆及脅迫八名藏人自焚,其中三人死亡,在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裁定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其中羅讓貢求被判處死緩,他侄兒則判監十年。法院指,羅讓貢求長期與境外藏獨組織有聯繫,在零九起接受有關組織安排,煽動、引誘、教唆或脅迫八人自焚,再將自焚信息提供給藏獨組織,進行分裂主義宣傳。新華社發表署名文章,指操弄自焚殘害他人生命,無論在中國還是在世界其他國家,都屬於犯罪行為,大量事實表明,藏區發生的所有自焚事件,都是由達賴集團策劃組織,或煽動下發生,文章指,法律利劍已經出鞘,任何操弄自焚以及圖謀分裂國家的犯罪分子,都將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