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三歲的士司機崔漢光,去年四月凌晨,接載一對男女駛經觀塘繞道時,因為收聽電台鬼故節目,分神撞向前方死火貨車,男乘客死亡,他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名,今日在區域法院,判監二十個月,取消駕駛資格六年,要參加強制駕駛改進課程先可以再申領車牌。法官判刑時指,司機收聽電台節目無可厚非,但被告作為夜更司機,既怕又要聽,疑心生暗鬼,不能集中注意力,是加刑因素。法官指被告最少用八秒時間,留意與交通無關的狀況,罔顧自己以七十公里時速駕駛,漠視路面情況,釀成意外;又指他過往駕駛紀錄差劣,有九次違規,但由於他認罪,已減刑三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