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指合作社樓宇重建與否要社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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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2-03 12:02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2-03 12:02
社會有意見希望政府重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的樓宇,提供市區單位,發展局長陳茂波在網誌表示,合作社樓宇是一個特殊環境及時空下的產物,批地條款、業權結構和買賣限制,都同私人樓宇和居屋不同,難以直接比較。陳茂波說,在市區重建的問題上,政府和市建局對待業主是一視同仁,很多合作社樓宇位置優越而且環境寬敞,不少退休長者都希望繼續居住,所以社會要先弄清楚,有哪一些長者真正希望搬離單位、是甚麼原因、以及重建是否最好的辦法。陳茂波說,對於有建議可以就合作社樓宇重建的補地價給予優惠,甚至免補地價,但他指,有關業主過去已經享受到低地價優惠,政府是否應該以公帑補貼,政府釋放這些土地有甚麼政策和措施,發展局會繼續同各持份者溝通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