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司董事因逃稅,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九個月,及罰款九十萬元,相當於逃繳稅款的九成三。五十一歲被告是一間飲品買賣公司董事兼股東,他偽造四間供應商的近四百張發票,誇大公司在零二零三年度,至零七零八年度,共六個課稅年度的購貨額,短報五百七十多萬元利潤,逃稅超過九十六萬元。被告上星期四在區域法院,被裁定逃繳利得稅罪名成立,已還押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