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十名十七至三十二歲農民,非法拘禁十一名到北京上訪的河南民眾,在北京朝陽區法院一審判監六個月至兩年,其中三名被告犯案時未成年,獲判緩刑;檢察院指,主犯王高偉去年二月租用朝陽區兩個單位,其餘九名被告受僱,負責看管河南上訪民眾,他們四月將四名上訪民眾拘禁,再送回河南,四人其後返回北京,向公安報案,民警在五月將十人拘捕。法院判決,並未提及是否與禹州市政府存在關聯。內地部份地方政府在北京派駐機構,承擔勸阻本地上訪民眾的職能,一些地方政府甚至鋌而走險,採取暴力手段或僱用人手強行攔截;內地學者指出,必須對採取非法手段限制上訪民眾的舉動,實施法律制裁,才能確保信訪渠道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