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成功申請法庭手令進入四個劏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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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2-05 19:28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2-05 19:28
屋宇署成功引用新例,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四個劏房單位,取締違例僭建。四個單位分別位於土瓜灣上鄉道、觀塘偉業街及葵涌青山公路。屋宇署指,新例生效後,業主知道當局準備申請入屋手令,或法院已發出手令,都會較為樂意合作,讓屋宇署人員入屋檢驗及執行職務。屋宇署指,新例去年七月生效至今,已發出43張準備申請入屋手令通知書,要求安排進入單位視察。有19宗個案的單位業主,在收到通知書後,已主動聯絡安排屋宇署人員入屋視察,毋須向法院申請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