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陸豐市紀委部門,確定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趙海濱,使用另一張身份證經商辦企業,是違紀行為,假證亦已被注銷,但趙海濱涉及在陸豐、珠海及惠州的一百九十二套房產,尚待調查。趙海濱否認擁有這些房產,強調是弟弟與其他人合夥開發,他本人只負責管理,由於房產已變成「爛尾樓」,後來已變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