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帳委會報告指,規劃署批准私院以補地價方式,將剩餘的土地改為發展住宅,對其他發展商不公平,難辭其咎。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表示,同樣事情日後不會發生,規劃署日後會考慮私院承辦者土地運用的細節,又指事後認為,處理上可做得更好。他強調,不認同有利益輸送,當時是按既定政策處理,發展商亦有補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