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職員兩個月前,為一隻「芝娃娃狗」注射過期狂犬病疫苗,署方初步調查相信涉及人為疏忽,正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跟進有關職員的懲處安排,並已檢討存放及使用疫苗指引,提醒職員使用疫苗前,必須小心檢查疫苗的有效期限。一名狗主去年十二月,帶一頭五個月大的芝娃娃狗,到漁護署位於香港公園的防疫注射及發牌中心接受狂犬病疫苗注射,並領取狗隻牌照。狗主其後發現貼在牌照上的標籤顯示疫苗已過期,署方安排獸醫為狗隻進行健康檢查,證實健康無恙後,上月再接受另一次疫苗注射。經覆核後,並無發現其他過期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