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說梁振英向報館發律師信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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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2-08 09:12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2-08 09:12
行政會議成員兼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在本台節目表示,行政長官梁振英因為信報的一篇評論文章而發律師信,相信是他仍未習慣傳媒的批評,個人認為不值得這樣做,認為梁振英發信之前,應該諮詢律政司意見,至於是否要撤回律師信,應由梁振英本人決定。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認為,梁振英發律師信是個別事件,不擔心本港新聞自由受壓制,認為現時傳媒仍能維持言論開放。他又認為,政府高官面對尖銳甚至不正確的批評,應視為政壇上的挑戰,不應當作個人攻擊,若透過法律方式來回應批評,將引起社會迴響,或被人質疑是收窄言論空間的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