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原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周鎮宏,因為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內地報道指他利用職務之便,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對茂名市發生的系列嚴重腐敗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構成嚴重違紀,涉嫌犯罪。經中央紀律委員會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開除黨籍、公開公職處分,並依法處理。周鎮宏在零二至零七年,出任廣東茂名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之後出任廣東統戰部部長及省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