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再就一宗教唆喇嘛自焚案宣判。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中級法院,一審裁定藏人普化,故意殺人及煽動分裂國家罪名成立,判監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法院指,普化去年六、七月,兩次煽動、引誘及教唆同仁縣喇嘛卓瑪杰自焚,卓瑪杰到十一月,帶同汽油及棉花等物品,前往一間賓館準備自焚,但被表妹發現勸止。普化其後又組織同仁縣的民眾非法集會,到派出所前高叫藏獨口號。當局逮捕他時,在他的電腦內發現載有大量雪山獅子旗的圖片,及煽動藏獨的書籍及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