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裁定華懋慈善基金,並非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的遺產的受益人,只是信託人,意味華懋慈善基金不可擁有這筆遺產,或將遺產自行分配。高院要求律政司在廿一日內,草擬一份指令,讓法庭審批,決定如何進一步處理八百多億元的遺產。法庭認為,遺囑雖然無提及信託的字眼,但認為龔如心是有意將遺產用作慈善用途,基金會只是信託角色,執行遺囑內,提及設立類似諾貝爾獎的基金,以及要求將華懋大部份盈利發展慈善事業。律政司指會研究判辭,決定下一步安排。律政司司長會繼續堅守作為慈善事務守護者的角色,密切關注情況的發展。華懋慈善基金代表律師何文基表示,未決定是否上訴,指龔家的人都以平常心面對,強調最重要是做好慈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