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16歲以上個人不得帶超過兩罐奶粉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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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2-22 18:36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2-22 18:36
行政會議通過修改法例,限制奶粉出境,下月一日生效。除非申請了正式出口許可,否則不可攜帶超過一點八公斤的三十六個月以下嬰幼兒配方奶粉出境。出口許可只讓從事轉口奶粉的公司申請,不適用於個人。同時,每名十六歲以上人士,最多只可攜帶一點八公斤,即約兩罐奶粉出境,海關將配合檢查。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形容,做法是不得已措施,希望有助本港嬰兒有足夠奶粉。他說,雖然農曆年前推出一系統措施後,水貨活動有所收歛,市面上亦無搶購,顯示措施暫時收效,但預期農曆新年後水貨活動會再度活躍,因此有修例必要,不認為會影響自由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