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號水手指撞船前不見有船隻開航行燈
本地
發佈時間 2013-02-25 13:26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2-25 13:26
南丫島海難事故調查委員會繼續聆訊,港九小輪代表律師在聆訊開始時指,過去兩日收到指示,擔心公司與船員存在利益衝突,將不再代表船員。原定今日作供的海泰號船長黎細明表明,會另聘代表大律師。海泰號水手黃帶有,在無代表律師下作供。他表示,當日出船前有檢查船上救生衣及消防設備,期後便進入駕駛室協助瞭望。由於天黑,雖然知道雷達系統正在運作,但他並無留意,只憑肉眼掃視,期間有與同伴閒談。他形容,當日天氣好,能見度高,海面有相信是出海觀看煙花的船隻,海泰號均以正常速度繞過。至撞船前三十秒,他離開駕駛室前並無見到海面有其他船隻,相信最少一百米內,並無船隻開著航行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