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號水手指撞船後要先照顧自己的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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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2-26 11:26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2-26 11:26
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聆訊,「海泰號」水手黃帶有繼續作供,「南丫四號」所屬的港燈代表律師提出,為何他在駕駛室協助瞭望時看不到有船隻駛近,黃帶有說,因為看不到對方船隻有任何燈光。港燈代表律師再質疑,撞船後為何他無了解對方船隻的情況,黃帶有指,由於「海泰號」船艙內的燈比外面光,他望不見海面的情況,同時亦要先照顧「海泰號」的乘客。他說,撞船後曾經在上層近右邊船尾,了解有無「海泰號」的乘客跌落海,之後由於下層有乘客叫喊和鼓燥,因此他無去船左邊了解海面情況。另外,對於港九小輪的代表律師,昨日起拒絕繼續代表「海泰號」的船長和其他船員,船長黎細明表示,已獲介紹律師,但要今日黃昏才會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