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新一份的財政預算案中又提到,當局正研究修改法例,引入基金業開放式投資公司形式,吸引更多傳統及對沖基金以香港為基地。政府正與監管機構商討有關的法律框架及監管架構,稍後諮詢公眾。他說,目前香港註冊的基金,只能採取信託形式,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政府應為業界提供更靈活的營商環境,切合市場的需求。為擴大香港基金業的銷售網絡,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正與內地相關機構研究建立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政府已向立法會提交兩項條例草案,提升香港發展伊斯蘭金融業務的競爭力,並協助發展本港信託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