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私募基金將享有離岸基金稅務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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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2-27 11:28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2-27 11:28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發表財政預算案時宣布,為吸引更多私募基金來港開展業務,建議將豁免離岸基金繳付利得稅的投資範圍,擴大至包括買賣於香港沒有物業或業務的海外非上市公司,令私募基金亦享有離岸基金的稅務豁免安排,稍後會就相關稅務條例的修訂及細節諮詢公眾。曾俊華表示,香港的基金管理總資產值,超過九萬億港元,位居亞洲第二位。為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政府會提供合適的法律及監管框架、清晰而又具有競爭力的稅務環境,吸引更多不同種類的基金公司以香港作為基地,擴闊基金業務的種類及範圍,帶動對資金管理、投資顧問、法律、會計等專業服務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