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說,《巴塞爾協定三》流動性監管標準,上月初修訂,以漸進方式,在二零一五至一九年內,實施新的流動性監管標準。金融管理局正評估修訂對香港銀行業的影響,擬定實施方案,並諮詢業界,以制定切合香港金融市場及營商環境的規則,促進銀行體系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