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律師指外傭是特殊群組並沒有居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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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2-27 14:04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2-27 14:04
外傭居港權終審案件第二日審理。代表政府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指,目前就九九年釋法有否包括九六年特區籌委會的相關文件,以及是否已經涵蓋廿四條的兩點有爭議,如果法院認為有需要,可以要求人大常委澄清。他又重申外傭是特殊組群,在入境時己受特定合約條款限制,只是來港做傭工,及有特定居所,並沒有居留權,與其他來港工作或生活人士不同。代表外傭的律師早前就強調,如果只按社會觀感去決定通常居港的定義,會十分危險,外傭是符合基本法上「居留」的定義,而憲法並沒有賦予本地法律或機構,將外傭整個階層剔除的權力,認為做法違憲及不公平。他指,九九年人大常委會釋法條款,只針對中國公民部分,條文與今次案件無關,認為法庭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按基本法158條,提請人大釋法。
本地 2026-05-01 法定最低工資水平今日起,由每小時42.1元調升至43.1元,增幅2.38%。另外,《僱傭條例》規定僱主須記錄僱員於工資期內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今日起亦會由每月17,200元提高至17,600元,以配合新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若個別工資期的工資少於每月17,600元,僱主須備存僱員的工作時數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