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表示,內地明日起,接受新一輪香港居民在內地「超齡子女」,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與在港親生父母團聚。合資格申請人的父或母,必須在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證,申請人可按受理日期,向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發言人說,特區政府會繼續與內地當局,就超齡子女申請的審批情況及來港安排,保持緊密溝通及聯繫;內地當局亦表示,會視乎工作進度,按序受理其他合格超齡子女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