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灣馬頭圍道三年前造成四人死亡的塌樓事故,被裁定違反建築物條例的七十七歲裝修工程公司東主朱偉榮,在九龍城法院,判罰款一萬元,須在十月底前繳清。裁判官表示,證據只能顯示被告在塌樓前一星期,在地舖曾鑿柱及拆地台,但就未能顯示有關工序,對樓宇有多大影響,又表示證供不足以指出被告的行為,令這幢遲早會倒塌的樓宇提早倒塌,害死幾條人命。有原本居住在倒塌唐樓的住戶表示,刑罰過輕不合理。九龍城區議員任國棟表示,今次判罰只是針對承建商,屋宇署難辭其咎,但未有追究署方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