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及前助手叢培崑涉嫌收受利益案,經律政司上訴後,區域法院維持原本無罪的裁決,並撤銷所有控罪。案件涉及的第一至三項控罪,陳志雲一方決定不向律政司追討訟費,涉及金額有待法庭計算。至於同案第四及五項控罪,串謀詐騙及串謀欺詐的訟費問題,法官維持原判,由律政司一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