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涉收受利益案律政司再提上訴
本地
發佈時間 2013-03-07 15:12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3-07 15:12
無綫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及前助手叢培崑被控收受利益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維持無罪原判,律政司說,會以案件呈述方式,就裁決上訴至上訴法庭。律政司認為,已考慮了法官的裁決理由,但不認為法官有正確處理有關證供及相關的法律原則。區院的判詞指,陳志雲收錢出席奧海城活動,有合理辯解。原審裁決考慮到陳志雲收受報酬的背景、無綫及陳志雲以往處理這些有酬活動的做法,及考慮陳志雲不申報的原因,認為陳志雲出席奧海城活動與經理人公司之間,屬正當交易,當中無涉及不誠實意圖,而陳志雲收錢對無綫有利而無害,不存在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