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批評港燈以活動籌劃員充當船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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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3-11 13:56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3-11 13:56
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聆訊,進入陳詞階段,委員會代表律師批評港燈沒有依牌照要求,安排四名船員在南丫四號,認為以活動籌劃員充數,做法不妥。律師又說,南丫四號的船身較薄,令撞擊後形成大洞,加快下沉,而船上座椅又無固定穩妥,抵受不住衝擊,加上船上無足夠的救生衣協助乘客逃生,加重傷亡。港燈代表律師說,今次意外是香港戰後最慘的悲劇,認為船長和船員在經歷瞬間災難後,要重組當時細節有一定困難,加上部分人意外後要服精神科藥物,證供之間有矛盾是正常,亦證明他們無串通,是誠實證人。他又說,港燈是向有聲譽的廠商,購買南丫四號,船隻亦多次通過海事處檢驗,不應將船隻結構問題歸咎港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