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長沙灣拘捕一名六十一歲男子,涉嫌駕駛一部沒有登記的電動單車,警方稍後會考慮控告他違例駕駛、無牌駕駛及沒有購買第三者保險。涉案電動單車是由單車改裝而成,被捕男子聲稱在內地購買,稍後會送往檢驗。西九警區總督察孔憲裘說,電動單車的行駛時速可達每小時三十公里,一旦發生意外,可能對駕駛者及行人造成嚴重傷害,呼籲市民停止使用這類未經許可的電動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