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煒光批評黃毓民不出庭要求台北法院下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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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3-14 17:20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3-14 17:20
南區區議員馮煒光,在台灣控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2012年總統大選前,在國民黨中央黨部,攻擊及以粗口辱罵他,台北地方法院下午以「公然侮辱罪」,召喚雙方進行首次準備程序庭。黃毓民的辯護律師張靜說,黃毓民透過助理通知,未能到台灣應訊,他指黃毓民不認罪,並指在香港用粗口罵人沒有罪,不知道在台灣會變成公然侮辱罪。馮煒光在庭上提出和解條件,包括黃毓民到台北法庭認罪、鞠躬道歉,並在其中一份指定香港報章,刊登四分之一版道歉啟示。馮煒光批評黃毓民,多次無故不出庭,不尊重法院,法官應該依法通緝他。審判長顧正德說,會審慎考慮是否通緝被告,案件將擇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