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擬撤銷QDII經營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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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3-14 21:50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3-14 21:50
中國證監會就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試行辦法」修訂草案諮詢公眾意見。負責人透露,新規定取消證券經營機構業務的財務指標門檻,同時加強對從業人員的要求。現時基金管理公司申請QDII業務,淨資產不可少於兩億元人民幣、經營基金管理業務要達兩年以上、資產管理規模不少於二百億元的規定。而證券公司,資本就不可低於八億元人民幣、經營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達一年以上。而在建議修訂之後,有關的公司,只要在人員配備、公司治理、內控制度、規範經營等方面,符合條件,就可申請QDII業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