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長遠房屋需求定義
本地
發佈時間 2013-03-20 10:20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3-20 10:20
立法會一個小組委員會,討論本港長遠房屋需求,政府建議將有關需求,定義做長遠為所有住戶提供適切居所,所需新建房屋單位的總數。不少議員質疑如何界定「適切居所」,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栢志高回應說,除了單位面積,另外要考慮安全、噪音等因素。政府初步建議,在評估時,應計算住戶數目淨增長、受重建影響住戶,以及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總數,當局現時會先收集意見,之後研究是否需要調整評估模式,再收集相關數據和分析,初步計劃在今年六至七月,公布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報告時一併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