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區議會選舉,在油尖旺京士柏選區,僅以兩票落敗的民協參選人林健文,提出選舉呈請,要求推翻選舉結果,高等法院裁定他勝訴,當選的區議員梁偉權,將會被禠奪區議員資格,並要進行補選。法院判詞指,梁偉權未取得支持者書面同意書,便在選舉刊物中,列出五十二名支持者及團體的名稱,違反《選舉條例》,為確保選舉公正性,根據選舉條例,梁偉權將失去選舉資格。而梁偉權一方要向林健文和政府支付律師費。梁偉權表示,對裁決感到極度失望、傷心和驚訝;又強調在宣傳品發出前,已確定得到有關支持者和團體的支持,沒有選民在事件中被誤導。他說,要徵詢法律意見,及和家人商討後,才決定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