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限帶令的奶粉定義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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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3-25 16:06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3-25 16:06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審議限帶奶粉措施的相關條例,多名議員批評現時有關奶粉的定義並不清晰。公民黨郭榮鏗指,按照現時定義,連飲品沖劑亦可能受規管。民建聯蔣麗芸說,有關定義複雜,建議訂明適合一歲以下嬰兒食用的奶粉受規管。民主黨黃碧雲批評,當局不公開受規管奶粉的執法名單,令人容易誤墮法網,是不負責任。
食物及衛生局常任秘書長黎陳芷娟指,對公開執法名單有保留,因為市場產品千變萬化,商人會各出奇謀令產品銷量上升。她又表示,當局的規管對象是適合三歲以下嬰兒食用的奶粉,希望將規管對象聚焦,並不會無需要地增加受規管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