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入稟,就前廣管局建議政府增發免費電視牌照,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早審理有關入稟理據,決定是否受理案件。代表電視廣播的律師指出,公司作為免費電視市場的主要持份者,但並沒有參與增發免費電視牌照的諮詢程序,直至去年五月公司才收到局方提供的首份顧問報告文件,而文件非常簡短,而且有多處錯漏,質疑當局建議增發免費電視牌照並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