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質疑目前需否由法庭介入免費電視發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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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3-27 16:46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3-27 16:46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就前廣管局建議政府增發免費電視牌照,申請司法覆核。代表律師指電視廣播在整個諮詢程序,無得到公平及充分機會表達意見,直至去年五月,才收到局方提供的首份顧問報告文件,指文件非常簡短,並有多處錯漏,例如把零五至零九年,廣告商在免費電視賣廣告的開支,誇大兩倍至三百六十億元,質疑當局建議增發免費電視牌照並不合法。
代表政府的律政司反駁說,當局在一零至一二年,最少三次諮詢電視廣播,及就顧問報告詢問對方意見,對方無提出反對。直至去年十二月,電視廣播才要求通訊事務管理局,撤回增發免費電視牌照的建議。
高等法院法官,質疑需否在現階段由法庭介入,認為現時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就增發免費電視牌照未有決定,相信除了考慮通訊事務管理局建議之外,亦會考慮其他方面建議,未知通訊事務管理局的影響力有幾大,法官稍後書面交代是否批准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