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檔案處長朱福強指處長一職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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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3-30 16:24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3-30 16:24
前檔案處處長、檔案行動組創辦人朱福強表示,現時檔案處長是有職無權,形同虛設,又質疑處長無能力判斷檔案是否有保存價值。他指,雖然現時銷毀檔案指引已經強制化,但由於無法律規管,檔案處只可以勸籲部門保存檔案。朱福強認為,要成立檔案法,才可保障有歷史價值的檔案得以保存,行動組已經遞交一份草案,希望政府盡快接納,並開展立法工作。早前的審計報告發現,廉署檔案管理,毋須受政府內部強制規定監管,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日前表示,廉署的管理政策和程序,與其他政策局、政府部門無異,銷毀檔案前要得到檔案處長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