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際貨櫃碼頭發表聲明,表示有報道指碼頭公司董事總經理嚴磊輝,是碼頭其中一間外判公司董事,與事實極度不符,有誤導成份,影響公司聲譽。貨櫃碼頭公司強調,壹週刊報道中所指嚴磊輝出任董事的成功及富大公司,並非外判商,而是和記港口信託旗下公司,透過服務合約聘請外判商,為集團及其他公司提供服務。外判商永豐的股東與和黃絕無關係,強調和黃集團、嚴磊輝及和記港口信託系內的高級行政人員,都不是任何外判商的董事。貨櫃碼頭公司表示,工潮已激化為社會事件,與事實不符的報導只會令事件更為惡化,加深各方誤會。公司會向有關傳媒追究法律責任。